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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劫匪”当尽快形成判例

2008-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1日,广东顺德一位女司机被劫匪敲破车窗玻璃抢走20万元,她高速追赶,迫使一名劫匪摔下摩托车,之后她又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当场夺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

7月13日凌晨,顺德一位龙姓女司机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抢去1万多元现金后,快速驱车撞向犯罪嫌疑人,造成犯罪嫌疑人一死一伤。(见7月14日

《广州日报》)

前后不到半个月,出现了两起女司机被抢现金、继而开车撞向犯罪嫌疑人的事件!尽管两次女司机的行动得到当地不少市民的赞扬,但她们将犯罪嫌疑人撞倒,撞成重伤甚至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最终要由法院来判定。

两位女司机驾车高速行驶追击犯罪嫌疑人这种“防卫行为”值得斟酌。一位女司机在高速追击中,冲入住宅区,并且撞倒了门栏杆、铁栏杆。另一位女司机不但高速追击劫匪,且有一段路是逆行。这两起事件显然对公共安全带来一定潜在威胁。

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处理中。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为这两起案件定性,并且形成判例,或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供全国参考。

(《工人日报》7.17杨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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