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张永平办理了中国移动全球通“移动秘书台”业务。办理前他通过10086咨询过收费标准,被告知可以设置呼叫转移,如机主未能接听电话,将直接转接到移动秘书台,秘书台发送主叫号码的短信并按照每分钟1毛钱的标准计费。
2007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张永平前往英国、加拿大、瑞士、意大利等多个国家。他通过
自行设置将来电转移到12580移动秘书台。2008年1月23日,中国移动北京三元桥营业厅向张永平出具其缴纳移动电话费用的证明,其中包括在国外期间的呼叫转移费1440.28元,在通话记录清单中未显示主叫或被叫号码的通信费247.82元。
张永平说:“10086咨询台明明被告知是1分钟1毛钱,但移动公司却在我没有通话的情况下,对移动秘书台答复主叫人的通话,按国际长途漫游费标准的主叫、被叫双向对我收取通信费……”张先生认为电信运营商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遂将其告到法院,要求返还多收取的1680余元。
(《工人日报》8.4 李晓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