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不仅在加工制造企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在国内各大城市,农民工工伤私了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其中尤以建筑行业居多。很多农民工受了工伤后,只知道跟老板交涉,并不知道还有别的途径可走。而在一些包工头看来,“这种事好办,把病治好,再给点钱就行了。”
一年前的一个下午,张学胜做钢筋调直工作
时,左手被钢筋带入调直机的铁轮中碾过,食指和拇指受伤,治疗后失去了拇指。当时,达到8级伤残的他在老板的要求下同意私了,共拿到了赔偿金和路费3万元钱。而如果走法律途径,以他的伤残情况,一般能拿到六七万元的赔偿。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告诉记者,农民工宁可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来私了和解,其原因就在于工伤维权的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几年维权下来,有些企业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财产已转移完了,最后劳动者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法制日报》8.1 刘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