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大多数讲座的内容只涉及基础知识,“既然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那就谈不上什么知识产权”,持有上述看法的人士认为,用于商业培训的讲义内容,多半不会涉及高端技术或商业机密,因此没有保护的必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何敏教授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讲义也是有著作权的,尤其是在国外,著作权是不以发表为前提的。即使在讲座中的案例分析,也是禁止别人完全引用的。但现在国内知识产权意识还不是很强,所以大多数讲座内容和讲义,目前还无法得到很妥善的保护。
一位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教授认为,现在法律上对讲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部分是有保护的,但是对于那些非原创性的、人类可共享的知识部分并没有保护,尤其是那些没有经过自己特有的整理和再加工的,也是没有保护的。因此,对于讲义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需要严格界定。
(《文汇报》8.20 姜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