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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邬建平自杀的背后

2008-09-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司长跳楼自杀

2008年8月2日,一名男子从北京某宾馆大楼纵身跳下。后经有关人员证实,死者为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司长邬建平。

邬建平,1966年出生于江西南昌,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

,被分配到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司。1990年至2005年期间,他在国家质监部门任职。39岁就成为国家质检总局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

据消息人士透露,此前相关部门曾接到有关邬建平“存在经济问题”的举报。邬建平是在接受检察机关约见后跳楼自杀身亡的。据称,就在国家质检总局8月1日被诉的当天下午,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找邬建平谈话。邬建平即向办案人员交代了自己的财产状况,其中包括北京的若干处房产及百万元的现金存款。

有传言说,邬建平自2005年担任国家质检局食品监管司司长后,一直负责为食品制造厂家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工作。据估计,全国只有1/4的厂家拥有生产许可证,因此,邬建平等于“坐在了一座金矿上”。据报道,邬建平在被问话时,已向检察机关承认拥有几处房产和几百万元现金。

在8月29日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说:“事实上,邬建平只是在检察机关侦查某单位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配合调查时意外身亡,检察机关并未对其立案侦查。所谓在其办公室和家中搜出现金之说,纯属捏造,邬建平的死亡与电子监管网没有任何关系。”

已遭遇三起连环诉讼

一个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似乎成了舆论的“宠儿”。

2008年8月1日,也就是《反垄断法》实施当天,周泽律师和他所代理的北京四家防伪企业的一纸诉状,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了法庭。而这一切,似乎都源于国家质检总局采取的电子监管码措施。作为一种新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网是国家质检总局自2005年起推行的业务。与此同时,更多的防伪企业加入到原告队伍中来。

当北京一中院还没有作出立案决定时,8月17日,深圳市倍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华美龙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诉讼代理人以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针对国家质检总局的起诉书,掀起第三波连环诉讼。

揭秘2000亿元的利益

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正是电子监管网的运营商――中信国检的第二大股东。

中信国检每年收益多少呢?“这个电子监管网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将创造每年2000亿元的价值空间。”在中信21世纪2008年7月30日发布的年报中,公司董事局主席王军如此描述。这意味着,质检总局每年至少将分得600亿元的收益。并且,质检总局应缴纳的1800万股金,先由中信21世纪垫付,再由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用未来每年的分红进行偿还。

事实上,国家是明令禁止行政机关参与商业经营,国家质检总局不仅有商业行为,还是零出资,即在涉案企业中占股30%,这引发了外界的质疑。

一场未完的博弈

在质检总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僵局下,《食品安全法(草案)》在二次审议时被删去了相关电子监管码的内容。这让周泽等人感到十分欣慰。

此前,在《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

《食品安全法(草案)》将电子监管码的相关规定删除,这对食品行业和防伪行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但一些印刷企业却要因此承受损失。因为继今年1月28日质检总局公布首批《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可变条码标签印刷企业名单》后,又分别于2月3日和6月5日启动第二批和第三批监管码制定印刷企业的报送推荐工作,随后,一些印刷企业的申请报告被批准。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名单,有47家印刷企业成为首批电子监管码制定印刷商,遍布全国16个省市。

而电子监管码相关条款被删之后,是否给大量指定印刷企业带来业务流失,而使前期投入无法收回?据周泽透露,几天前,上海一家印刷公司的总经理向他咨询,正在考虑向质检总局索赔。

到目前为止,北京一中院还没有对国家质检总局被起诉一案作出立案的回应。

(《特区青年报》9.18 郭薇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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