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判决书被判刑
2004年底,黄为民以个人身份为江苏顺天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了其起诉北京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结果顺天公司败诉。2007年底,顺天公司的负责人询问黄为民该案的处理情况,黄为民谎称案件已胜诉并作出了民事判决。顺天公司后多次向黄催要判决书
(《北京青年报》10.4 侯毅君文)
中科院何杰获刑
何杰原是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2005年至2006年何杰利用其负责管理该中心行政事务、课题经费报销等职务之便,以自动化所的名义,与他伪造“刘长利”虚假身份证明注册的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虚假合作协议。后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在自动化所报销领取31万元支票一张,于2005年6月3日报销领取40万元支票一张。上述共计71万元全部转入蓝盾公司的账户中,后何杰分多次将该71万元提现。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处何杰有期徒刑12年。
(《竞报》10.3 王晓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