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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者“翻旧案”成风

2008-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广州市有关部门透露,《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翻旧案”成风,有些劳动者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会向企业索取入职工作以来的高额赔偿金、加班费等,动辄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今年1~8月,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案达35512宗,与去年同比增长131.81%。

为此,有人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时效不溯及既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加班费争议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60天。

  (《广州日报》10.9 文远竹 穗仁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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