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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的标准与基调

2008-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纵观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可以发现,瑞典皇家文学院用的最多的颁奖词是表彰作者对人类处境的关注,对人类心灵的关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和作品,始终都没有离开对人类生存困境的思考和对自由理性的探索与追问。

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大致走过了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是从设立到上世纪三十年代。总

的基调是倾向于现实主义常规原则,要求文学以典雅的、规范的形式表现人类的情感和丰富的生活。第二个时期是上世纪四十到七十年代,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开始注意敢于创新的作家。第三时期是八九十年代至今。美洲、亚洲、大洋洲、非洲等国家的作家先后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即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作家,其写作仍保持原属族裔的鲜明特色。

八十年代以来,“跨文化”已成为诺奖的突出特征,诺奖越来越致力于把不同民族的文学推介给全世界的人们,促使人们去审视异质文化。几乎所有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都是以民族文学的代言人身份站在世界文学的领奖台上。

至于中国作家何时能登上诺奖的领奖台,首先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作品是否以理性的热情观照人生与世界;我们的作品是否反映我们民族生活的独特性,进而上升到整个人类的生存体验;我们所采用的艺术形式是否有所创新……一味的埋怨与责怪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深圳商报》10.8赵玉文)

另据《新京报》10月10日报道,10月9日,法国小说家勒・克莱齐奥获得2008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作品多以漂泊不定的边缘人物为主角。代表作《诉讼笔录》等均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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