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农户都对记者叹息道:造一幢新房,往往就让全家10~20年的财产性收入“沉淀”下来,“活钱顿时变成了
安徽省宣城市从1997年就开始“悄悄地、大胆地”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改革,使农村房屋产权在进一步明晰后进入银行作为抵押物,并允许交易。农村房屋产权实现规范流转之后,当地农民数量庞大的房屋资产,迅速化为资金流动起来,农民融资能力大大提高,已有近万农民依靠自家房产抵押盘活资金、发家致富。
专家认为,实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流转制度,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发展。这将引爆农村生产力的新一轮大解放。
(《新华每日电讯》10.7 张先国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