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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将成未来发展重点

2008-10-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正式公布,公报当中重点提到的农村发展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记者分别采访了多位经济学家、农村问题专家,全面解读公报的内涵。

  1.关于“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提高农民购买力扩大内需

经济学家汤敏说:“12年农民纯收入翻一倍,实际上要求农民收入连续保持6%~7%的增长水平,再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农民收入要达到10%的现金增长,如果没有有力配套措施,难度可想而知。”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解决内需的重要途径。汤敏说:“当前中国40%的人口有购买力,而60%的人口却处于购买力很低的尴尬局面。这当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民收入低,农村社会保障未配套,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化,因而造成农民存款长期僵化,农村消费无力拉动。”

2.关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承包使用权应有更大突破

首先要让农民拥有土地的收益权。

《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表示,土地是个龙头,深化土地改革,农村劳动力的配置、资金问题自然而然会得到有效的改进。“有的专家提出农地私有化,根据我的判断,目前来讲,时机不是太成熟,步子迈不了那么大。但是我觉得在承包的期限、管理方式甚至在土地的使用权方面,应该有大的突破。”

舒富民认为,要让农民拥有对土地的支配和收益权,在进一步完善、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应有所突破。农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的,流转和收益有很多的局限性,自己承包的土地也很难进一步集约化和规模化地支配。尤其这几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转移和国家征用方面,有很多法律空当,导致很多看起来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在征用当中被少数人所掌控,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产生很多失地的农民。

舒富民说,对土地的改革会引发农村新一轮的发展,改革要有利于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进程,有利于保护农民的权益,有利于现代化、工业化和城乡统筹建设的需要。

其次是土地关系处置要更加法制化。

对于农村土地要素的改革,著名农业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党国英表示,国家要给一个更强烈的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信号,比如,宣布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使农民土地承包权不再变化,要改变村干部掌控土地的现象,让农民在发生土地纠纷时去找法院和仲裁机构,使土地关系的调节和处置更加社会化和法制化;另外,还要理顺在土地方面国家和农民的关系。

3.关于“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要解决农民工候鸟式务工

如何解决农村劳动力净流出较大、农村空心化问题?舒富民认为:“一个是要通过合理的疏导,该流出的劳动力让其流出来。因为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以后肯定是一个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过程,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要流向城市,要合理地、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流向城市,不要加以排斥。另一个是要让农村所需要的劳动力能够留在农村,农村劳动力空洞化问题的产生与农民收入过低、农产品效益过低有很大关系,应得到遏止。”

党国英说,过去农民工到城里去务工多是“候鸟式”,他们大多没有机会在就业地定居,应该逐步让有能力定居的人到他们的就业地定居,这样农村人口才可以减少,农业生产条件才能发生变化,留在农村的人也才可能致富。当然,让这些农民工到城市中定居需要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同工同酬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也需要全国的统筹考虑。

4.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财政大举投入促进农村发展

汤敏指出,公报明确提到“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无疑是明确了金融在下一步农村建设的重要地位。“现在关键是国家有关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原则得到进一步细化,在保持对村镇银行谨慎扩张的同时,重点扶持和规范村民自发、风险较低的小额贷款公司更快发展。”

舒富民认为,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农村的贷款没有东西可抵押。一些地方改革试点,农民的农用地可以抵押,但政策法律还没有完全认可。土地改革到位以后,农民的宅基地、农田可以抵押的话,则是能够解决资金的重大手段。

5.关于“全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

缩小城乡差距不能光看收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公报中提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实际上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城乡差距不能光看收入,而是取决于总体生活水平,当前农村与城市公共服务差距非常大。城乡要实现均衡发展,要打破二元化格局,关键是公告中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这实际上是提出政府要将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

(《广州日报》10.13 柳建云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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