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如此情绪,固然可以解释为利益趋向所致。但微软之举,确实触及了许多
微软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是其权利。但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或滥用也是需要正视的问题。
事实上,微软在中国市场已经留下了一些垄断记录。1997年,为了挤垮国产软件金山WPS,微软以97元超低价推出Word97版本,涉嫌掠夺性定价;微软不顾中国人承受能力所开出的Windows高价码,涉嫌价格歧视;微软公司捆绑销售聊天软件MSN时,又限制了国产的网易泡泡等聊天工具的发展……以至中国IT界有人愤而著书《起来,挑战微软“霸权”》,发出了抗议“微软帝国”的声音。
正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存在着权利滥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反垄断法》等法律作出一定的利益平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限制竞争问题作出细则性规定,或者参照美国、日本、欧盟的做法,发布相应的行为指南。
既要反知识侵权,又要反垄断――只有达成这样的共识,才能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否则,在微软挑起的这场“黑屏”风波中,中国消费者难免受伤,微软也未必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新京报》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