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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供暖”难在哪儿

2008-10-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业主程宏由于冬天不在家常住,和小区的供暖公司签订协议暂停供暖,程宏只需缴纳原采暖费的22%,作为公摊面积采暖费和管道维护费。第3年,供暖公司拒绝再签协议。

无奈之下,程宏将供暖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住房不具备分户采暖技术”为由,驳回了程宏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31日,

玺盟供暖公司将程宏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2005年至2007年间拖欠的供暖费共计10862.1元,程宏败诉。程宏不解地说:“选择采暖还是不采暖都是我的权利,这不是强买强卖吗?”但玺盟公司认为集中供热的技术决定了必须每户保证供热,如果一个楼里的少数居民“停止供暖”,相邻房屋就要受到一定影响。

程宏认为,其所在小区实际上早已具备分户供暖的条件,只是供暖公司出于利益考虑不愿实施。

物业问题专家舒可心认为,分户供暖的前提是分户计量,而分户计量的前提是要有能计算热量损耗的热值表。但计量表对环境很敏感,很容易受水中杂质、供热水管锈蚀等因素影响而测不准。

虽说技术上有一定困难,但体制问题却是供暖改革最大的障碍,根源还是在于中国供暖行业的垄断性地位。2007年,原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科技部大楼是节能建筑,供热期间的用热量只有一般大楼的1/15,但供热仍然按照面积计费。因为供热公司是政府的附属机构,机制僵化,不可能迅速采用市场的办法,像水费、电费那样计量到户。

考虑到目前分户供暖的技术难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试推广的是“分楼计量,各户平均摊”。质检中心主任宋波说,“这方面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而楼内各户的用暖差异很难实际计算,只能作为误差忽略不计。”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分户供暖终有一天会变成现实。

(《中国青年报》10.22 王俊秀 庄庆鸿 黄韵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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