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法治的视野里看,范司没有义务帮助一个正在被盗的陌生人,或者说他的漠然并不能引发法律对他的负面评价。但是
道德自责体现的是个人境界,而法治良心体现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把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高度倡导法治的基本元素时应该提倡道德的法制保障。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我们的良心得不到相应的保障,那么和谐之路将会漫长而遥远。当然,正如培根所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待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经济发展、生活殷实后的我们,在道德基础建构的路上需要渐进和执着,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希望我们的法治良心的保障也愈加丰厚。
(《检察日报》10.23 凌烟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