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含蓄的英国人却认为我女儿住在家里不妥,应出去找份工作。所有我认识的人们,通过各种方式都在向
我试图跟皮特解释得清楚些,可我说服不了他。因为当年,他就是自己挣钱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化学博士的;而今,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同样,皮特也说服不了我。我看得出,他有些生气。“把她撵出去!”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突然抛出这么一句。我像被电烙铁烫了一下。“叫她出去租房子住,打工养活自己。”皮特终于说出他的全部想法。“你想不想知道英国父母教育孩子遵循的一句话?”皮特说。“请讲吧。”
“残酷即仁慈。”扔下这句话,他扭头走了。看得出,皮特对我很失望。我知道只有好朋友才能把话说到这份上,尤其是含蓄的英国人。可是,我做错了什么?母亲的家就是孩子的家,难道不对吗?有哪一个中国母亲在这种境况下会把孩子从家里撵出去?绝对没有。可是,英国母亲会这么做!我从前的女房东瓦莉亚,她的女儿只有22岁,和男友分手后自己带着幼小的孩子租住在政府的房子里。她们就住在离母亲不远的一个城市,而瓦莉亚却有三个房间空着!
2008年6月,我去伦敦参加了女儿的毕业典礼。一周后,在周围邻居帮助下,她得到了一份全职工作。前不久,女儿收到一所著名国际声乐学院的录取通知,学校给她一份全额奖学金。女儿感慨颇多,她说:“幸亏我有个中国妈妈,要是换成英国妈妈,早就把我从家里赶出去了。”现在女儿打工为自己挣生活费,尽管要端盘子、打扫卫生,甚至要干地里采摘的活,她也很开心。女儿告诉我,等她挣了足够多的钱,要把我为她读研花的钱还给我。她还钱给我时,我会接受吗?I don’t know(我不知道)。
(《家庭》2008年第10期 贺爱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