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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杀师是文明教育的悲剧

2008-1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教师郝旭东被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女教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教授程春明被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在讲台上。

这些极端的个案令人震惊。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虽然从法律上说杀任何人都是同等犯罪,但从社会心理学看,刀砍教师

需要穿越更多的道德伦理的幽暗通道。尤其是政法大学学生的行凶,犯罪行为发生在法律的摇篮里,从根本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社会转型期弥漫出一股暴戾之气,有城管暴打小贩,列车员捆死乘客,腐败官员炸死情妇……这些个案所传递的风气已污染了校园。另一方面,非法暴力是对文明教育的挑战,其本质是对公共正义不予信任,而采用私刑解决问题,也就是江湖中所谓的“快意恩仇”。这种事情发生在教师身上,令人无比痛心,因为教师的作用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播下文明的种子。而法律对文明的贡献,就是要说服人们放弃私刑,信仰通过法律伸张的公共正义。

平等的权利意识,理性的法律程序,是这个社会机制的基础。在校园里,如果缺少温暖的师生关系,及时的心理疏通,厚重的文明传承,基本的法律观念,那就等于不知不觉中,在文明的土壤里埋下了邪恶的种子。

(《新京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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