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起人们对小产权房关注热情的,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绝对不允许再建小产权房,但是对已购买者的合法利益,政府将给予保护。”
在深圳,农民开发的小产权
“经典二房二厅9.8万元起”、“电梯洋房送精装修仅售12.8万”……在深圳关外,经常能看到这种销售小产权房的广告。一位小伙子说,他是为老板打工的,老板在附近一带有好几座这样的房子,一般是“股份制”,几个人合资向村民买地,建成后分成,这些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有律师的一纸公证证书。
“怡景雅苑”的售楼小姐说,我们是和村委联合开发的房子,有村委担保,没那么容易拆的,三年后每平方米补交200多元的地价款,就能拿到国土局的房产证了。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法介绍,目前深圳还没有出台“交钱可转正”的利好政策,这纯粹是违建农民房的促销手段。
律师刘子孺说,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很大。“平时买卖双方可以和谐相处,但一到拆迁补偿,矛盾就来了。”由于小产权房的转让是合同关系,产权仍属于卖方,买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深圳商报》11.10 陈相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