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汪琴诉至法院,要求房屋归她所有,她根据评估价格给付哥哥1/6的房屋折价补偿款。汪民不同意。
这套房屋现在的市场价格为近240万元。北京西城法院经审
律师解答: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没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法院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已确认房屋归汪琴和汪民按份共有,汪琴与汪民没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所以汪琴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屋,让法院析产。
根据房屋为不动产的性质,汪琴所占份额较大,采用她取得房屋产权,给予汪民房屋折价补偿款的分割方式较妥,所以汪琴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制晚报》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