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江油市徐女士反映,2006年,她看中了由江油顺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顺辉花园城的房子。售楼人员口头承诺,如果买顶层的房子可免费赠送一个阁楼,并称阁楼可以当卧室、书房用,能省1万多元钱。于是,徐女士购买了23幢3单元6层即顶层的商品房,合同面积为120.8平方米,并办理了购房按揭手续。
顺辉公司办公室主任伍某向记者出示了《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以证实投诉业主购买房屋的实际面积是140平方米左右。然而,记者从江油市房管局行业股查询到,顺辉公司当初到该局备案的《顺辉花园城定价表》上的业主的房屋面积是120.79平方米。
对此,伍某解释说,合同约定面积是顺辉公司根据设计图纸大概测算出来的,因为不知道阁楼算不算面积,当初在测算时就没有计算。
法律顾问何佳林认为,商品房预售面积是根据房屋设计图严格概算出来的,不是开发商随便计算得出的。四川省消协人士表示,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与开发商明确约定能够承受的面积误差,对不能承受的面积误差,要约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
(《中国消费者报》11.10 刘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