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不愿意跟一个又懒又贪又骄奢淫逸又喜怒无常的人交往,但假如一个人一点毛病也没有,正派得一塌糊涂,而且说的话做的事都堪称道德楷模,我也很难跟他(或她)成为知己――理由很简单,你在他
你刚准备甩开腮帮子大吃一顿,他(她)就教导你不可饕餮;你正要撸胳膊挽袖子奋不顾身去争取更大的胜利,他(她)偏劝你不可贪婪;有一天,你坐在阳光下放飞心情,啥啥都不想做,他(她)又警告你不可懒惰……总之,你热恋,他(她)要你戒色;你愤怒,他(她)要你制怒;你作为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喜怒哀乐,他(她)即使不认为是“罪”,也认为是不得体的表现,他(她)永远在你为成功忘乎所以的时候提醒你“胜不骄”,在你为失败号啕大哭的时候教导你“败不馁”,一个人活成那样有什么快乐可言?
我宁愿适度饕餮、适度贪婪、适度懒惰、适度淫欲;宁愿在傲慢的时候傲慢,嫉妒的时候嫉妒,愤怒的时候愤怒,也不愿这一生从来没有饕餮过,贪婪过,懒惰过,嫉妒过。我宁肯在这之后,深深忏悔,道歉,也不愿到死的那一天,对自己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或“愤怒”!
(《今晚报》11.9 陈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