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敏以首付50%加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上海市一套期房。不料一星期不到,苏敏发现该楼盘的开发商在大幅降价促销,如参加限定日期内购房活动的可享9折优惠,首付5成以上的还可在该折扣基础上再享9折优惠。苏敏一算,竟相当于她所购房屋的房价直降20%!于是,苏敏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缩水20%的房款,否则自己将到法院主
【律师解答】:
《合同法》规定了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具备4个要件:对方有违约行为、受害人有损失、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本案中,开发商对同一楼盘中尚未售出的房屋大幅降价,不属于违约行为,和苏敏的损失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苏敏无权以降价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缩水20%的房款。
根据合同法,本案中,开发商大幅降价并非预谋在先。因此,苏敏无权撤销合同。苏敏可以与开发商沟通,是否给予补偿则由开发商决定。
(《新民晚报》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