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新余,违规出国考察的11名成员已经受到了严厉的行政、纪律
旅行社意外遗失、纳税人意外拾获的“考察清单”,无疑为“出国考察”中的腐败问题提供了一种例证,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不是简单的个案。在同类项中,发现一个有问题,马上想到另一个会不会也有问题,这应该是基本的逻辑推理。因此,我们不希望对“出国考察”事件的调查,仅仅只是就事论事的个案处理。
处理“出国考察”事件的当事官员是必须的,但还远远不够。我们更想知道的是,有多少出国考察是真正意义上富有成效的出国考察,而又有多少其实是变相的出国旅游。唯有举一反三地调查“出国考察事件”,才真正有意义。
(《光明日报》12.8 盛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