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的困境与出路 陈应珍在2008年第6期《福州大学学报》上说,我国的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迁出或调离”制度无法使迁出或调离原选区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辞职”因制度设计不合理而形同虚设;“罢免”制度也因自身的缺陷难以对不称职的代表进行有效过滤。要从根本上畅通代表退出路径,必须从建立专职代表制、直接选举制、竞选制度等方面完善选举制度。
更应重视社会创新 臧雷振在2008年第12期《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上说,社会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手段,它可以通过充分发挥每位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创新能力,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弥补政府和市场不足,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挑战带来改革性的进步和功能性的升级,实现社会的总体发展。我们有必要在目前单一强调“技术创新”的基础上,提出并重视“社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