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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打“没被告”官司

2009-01-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80岁的杨老汉在老伴去世后,经人介绍与陈婆婆同居,并将自己的工资存折交由陈婆婆来安排。2003年,陈婆婆突发疾病去世,杨老汉花5000余元,为她办理丧事。

2006年,杨老汉在家中做清洁时,无意从墙上的匾牌背后摸出6张存单,发现陈婆婆的存款总额为1.9万元。

当杨老汉拿着存单到银行取钱时,银

行方面表示,这6张存单是实名储蓄,杨老汉必须证明自己有权取得这笔存款或有权分享其中一部分,银行才会配合他取款。

于是,杨老汉向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物权确认申请”,打起一场“没有被告”的遗产确权官司。

由于这起官司在“实体上受保护、程序上无规定”,12月24日,江岸区人民法院表示,将向上级法院请示,并逐级汇报至最高法院。

(《法制日报》2008.12.26胡新桥余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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