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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工资应多久结算一次

2009-01-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怀柔区的阮某前几年自下岗后,一直做家政小时工。11月初,阮某受雇于缪某,每周工作6天,每天2小时,替缪某收拾屋子,做一顿晚饭。12月18日,阮某要求缪某结一下工资,缪某说:“你每天才工作两个小时,结也没多少钱,到一个季度再算吧。”请问,小时工工资应多长时间结算。

【律师解答】:

时工在法律上被定义为非全日制用工,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因此,缪某应马上结算阮某工资,之后最长也要在半月内结算一次。

(《法制晚报》2008.12.28曹宇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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