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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影响几何

2009-01-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一份针对北京市300多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劳动者获得了更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也有86%的企业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由于解雇成本很高,他们的雇佣行为更为谨慎。

调查的主持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

学院的程延园教授表示,劳动合同期限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上升,导致的结果是劳动力的流动速度变慢。“对于失业的人来说,寻找工作会变得更难,失业的周期会变长。”

对于企业的这种说法,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刘继臣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大多来自早已实行的《劳动法》,只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遵守而已。《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雇佣的成本。但是,其对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的细化,对企业裁员标准的放宽等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的解雇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合同法》只是规范了我们的用工制度,但是有一些企业被原来不规范的用工制度‘宠坏’了。”

不过,目前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法》该如何落实引起了诸多争论,陆续有放宽《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的声音传出。2008年11月6日,广东省东莞市副市长江凌坦承,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危机,东莞市政府向中央政府建言,放缓《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及最低工资增幅。也有专家建议,政府可以适当引入小企业的豁免机制,考虑免除小企业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1世纪经济报道》1.1 陈善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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