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场馆被拆除或改作他用,在国际上并非没有先例。由于维护费用昂贵,2004年举办过奥运会的雅典将奥运村中的住宅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举行过垒球、曲
不可否认,奥运场馆无法实现其商业和社会价值时,拆除一些倒也是明智之举。但对于中国来说,体育场馆配置并未充裕到多余的地步,相比公众对于体育设施的需求,现有的体育场馆其实还不够。就以五棵松棒球馆为例,我国的棒球运动要想普及和发展,奥运棒球馆应向公众开放,并努力建成棒球培训基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奥运场馆在“一拆了之”前,问计于民,充分发挥其公共效益,显然是个不能绕过的前提。
北京奥运部分场馆所面临的“一次性”命运,着实值得规划者深思。作为巨额公共财政的投入,如何避免沦为“一次性”,如何在规划设计前便考虑到用过之后的运营,应是“重大活动”场馆规划的重要一题。从这个意义讲,上海世博会及今后各种“重大活动”场馆规划建设应吸取此教训。
(《人民法院报》1.4 武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