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各种民意通道,如市长信箱、市长电话等的应时而生,曾让舆论和民众欣喜不已。但事实上,这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民意通道,基本上都是只有开通,没有维护,只有进口,没有出口。由于没有有效的刚性制约
然而,民意被冷落,并不代表民意会自动消失。应当正视的问题是:那些被冷落的民意将流向何方?
一是以更高成本的形式表达,譬如通过信访和司法途径。信访和司法途径当然也能解决问题,但与成本更低廉、效率更高的民意通道相比,无论是公共资源还是政府信用,都做了完全不必要的牺牲和透支,得不偿失。
而另一种,则以更激烈的方式呈现。比如去年连续发生的几起群体性事件。无论是瓮安事件,还是多个城市的出租车罢驶事件,其实最初都是因为一些问题并不大的民意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而最终酿成大事件。
用学者毛寿龙的话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这样的协商通道,只是没有发挥效用而已。各地政府应该明白让民意通道真正起作用,这既是在为民办事,也是在减少自己将来可能遇到的麻烦。
(《法制晚报》1.6 吴龙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