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张先生买了套房子,但入住后,发现该房有多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他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但开发商久拖不决,后来找小区物业维修,但修了多次也没有修好。张先生问,他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
这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存在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涉及的是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债权债务与房屋质量问题。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基于物业合同关系。故房屋的严重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故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
(《法制晚报》1.6)
[值班总编推荐] 外卖骑手强制休息,权益该如何保障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日报:冰雪旅游,点燃冬日热情
[值班总编推荐] 如何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党的领导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