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电视直销,谁为商品质量负责

2009-01-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7月30日,浙江湖州的潘女士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看到,上海同方友友电视购物有限公司直销1200万像素的lesca牌数码相机,便向这家公司购买了一台。收货后,她才发现相机只有500万像素。当潘女士与商家交涉时,商家竟不予处理。

2008年,像潘女士这样因被电视直销欺骗而引发的消费投诉已达4027件。谁该为电视直销

产品的质量负责呢?

据了解,有关部门为这一问题也发生过争论,至今没有结果。有消费维权专家提出建议,电视直销的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卖家又不负责,电视广告的发布企业应承担责任。但也有人认为,电视直销是广告载体,只能算是一条“商业街”,而不是“大型商厦”,消费者在“大型商厦”里买了“问题商品”,不能到“商业街”上来讨说法。让电视广告发布者为“问题电视直销产品”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看来,规范电视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已成当务之急。

(《文汇报》1.7 田玲翠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