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是湖南省首批五个新农合试点县之一,从2003年启动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广泛宣传,全县参合率由最初的25.3%提高到2008年
一边是有关中央惠农资金发放政策不准挪用的“高压线”,一边是农民工大量外出收缴新农合资金不便、收缴行政成本太高的现实……尽管“协议筹资”在桂阳县解决了多年来新农合个人筹资难的老问题,但由于目前尚未有相关政策,当地不少干部难免心存顾虑,担心触及有关中央惠农资金发放政策的“高压线”。
2008年10月,湖南省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给桂阳县的回复中称,“筹资方式符合国家和省政府的基本要求,我们认为是可行的”。并要求桂阳县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并主动接受农民监督。”
(《经济参考报》1.9 周青梅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