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示性的惩罚,都是一种耻罚――通过羞辱被惩罚者,促其改正,同时警示其他。由是观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公示欠费
直接采取公示这种耻罚,剥夺学生3毛钱的尊严,就让这个原本可以谅解的耻罚处于非议之中。当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解释公示是对恶意欠费者,是否意识到对3毛钱欠费学生公示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恶意呢?
公示欠费这一做法早不新鲜,而唯独3毛钱的元素尚可以成为新闻点,进而扩大耻罚效果。但问题是,当该学院在剥下学生3毛钱尊严的那一刻,也等于把自己置于不义之地。对于在校的欠费学生来说,由于身处学校这一熟人圈子,学校还可以通过其他合适办法催缴,可对于那些不在校的欠费者,公示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难以令人乐观。
(《中国妇女报》1.12 王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