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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需做“不可行性”分析

2009-01-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城市建设中频频出现“推倒重来”现象。以上海为例,1997年建成的“亚洲第一弯”被拆除,实际使用仅10年;汶水路拓宽工程持续数年,至今未全部完工,已建成部分又“开膛剖肚”,重新来过……这些都是重大项目,仅直接经济损失就不下10亿元!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政协委员曾乐才和孙敏卿联名提案《重大工

程、重大项目应组织不可行性分析》,以“逆向思维”找寻解决办法。

曾乐才委员认为,对具体项目,过去更倾向于寻求“可行”的依据,对风险或“不可行”因素轻描淡写甚至视而不见。“不可行性分析”的队伍应是与“可行性分析”队伍相对的另一组人马,他们的目的应该是寻找一切可能存在的“不可行”依据以及风险等不利因素,证明项目“不可行性”。“‘可行性’分析报告与‘不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同时送达决策层,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新民晚报》1.14 潘高峰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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