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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官员“晾晒”车房

2009-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12月5日,慈溪市印发《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对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实施廉情公示。按这个要求,慈溪市进入公示范围的干部数量为700余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00多位干部进行了公示。

第一类是车房情况。陆幼菊是慈溪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也是规划局公示对象之一。在住房一栏,她填了“另有住房一套”;私家车一栏显示她拥有一部丰田卡罗拉,购于2008年1月。

第二类是“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有否在公务活动中借考察、培训、会议的名义公款旅游;因公出国情况;因私出国情况;有否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有否参与赌博或以敛财为目的的变相娱乐活动等5方面情况。

第三类是“廉洁从政情况”,分为有否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11个方面。

第四类是本人认为需要报告和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

“晒家底”对官员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李胜告诉记者:“比如你今年用非法所得买了一栋别墅,那下一年公示就不好填,所以平时你就得掂量掂量。而且买了房子总会有人知道的。”

有少数干部对公示有抵触心理,“他们担心,家里地址公布了,会不会有人来捣蛋。”一名工作者的回答是:“不少信息的确是隐私,但作为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是大家给的,应该有这个觉悟,这是一种必要的牺牲。”

(《新华每日电讯》2.8 舒泰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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