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克隆了我的购物卡
2008年10月20日17时许,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某商场收银台前,张先生拿出一张购物卡付账,收银员刷了一下,微笑着说:“这张卡里没钱。”“你再看看这张。”张先生又拿出另外一张购物卡,可刷卡机上显示的卡内余额依然是零。
张先生脸色变了,他将口袋
“这怎么可能呢?!”张先生怀疑商场的刷卡机有问题。但事实表明张先生的卡被人“克隆”了。
商场的收银监控系统显示:10月20日16时30分许,有一圆脸男子刷卡买走了价值49920元的金饰,他所用5张购物卡的磁条信息与张先生手中5张购物卡一致。
商场调出监控录像,张先生傻眼了──那圆脸男子就是卖给自己购物卡的人。
据张先生回忆,2008年10月,他打算给新入住的房子添置些电器,就在网上发布信息“八折收购商场购物卡”。10月20日,圆脸男子联系上张先生,两人在发卡商场一楼大厅交易了5张购物卡。
“我用商场的查询机查了卡内余额,5张购物卡每张都存有1万元。”张先生说,他给了圆脸男子4万元现金。随后的半小时,他就在商场的家电区挑选家电。“就这半小时的功夫,骗子把购物卡里的钱几乎全部刷空。”
另一案惊人相似
张先生在发现被骗的第一时间报了案。乌市沙区刑警大队的姚警官告诉记者,张先生遭遇的这起购物卡诈骗案,与乌市钱塘江路另一家大型超市发生的购物卡莫名被刷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犯罪嫌疑人作案成功,就必须要复制顾客的购物卡数据,并具备制卡设备才能制作假冒购物卡。办案民警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在新疆境内再次作案,当即发出预警信息。
2008年11月8日,新疆伊宁市警方将正准备利用购物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一举拿下。
“高科技”是层“窗户纸”
王某,33岁,山东人,初中文化程度,有两个女儿,他与妻子在家乡开了个烧烤店。2005年9月,王某伪造了北京市西单商场的收银印章,套取了价值1.3万元的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事后,他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王某看来,自己那次之所以被抓,是因为技术含量低。
前些天,他被乌市沙区民警押解着前往钱塘江路的发案超市指认现场。记者赶到时,他正在给超市的保卫干事们“上课”:“你们超市给顾客发放的购物卡早就该升级了,稍微有点金融知识和电脑知识的人就能破译。”王某发现:早期成立的大型商场超市,收银系统往往相对陈旧,与之相配套的购物卡的安全性能也相对较低,很容易被破译并且克隆。
这里所说的克隆购物卡,不是说现场造卡,而是改变废弃购物卡中的磁条信息,将它改变成可能未使用的购物卡信息。而王某每次改卡的成功几率则多在90%以上。
王某说,他用于诈骗的废弃购物卡都是从商场收银台“回收”而来。一些顾客把卡里的钱刷完后,购物卡就直接留在收银员那里。“一般我说说好话,或给一些钱,就能要到很多废弃购物卡。”
(《新华每日电讯》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