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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调解真逃债

2009-0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各地法院运用调解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审判实践中也时常发现有当事人借调解之名行逃债之实的现象。如有的当事人在调解中,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对方减让部分债务,或提出分期还款,但到期后却拒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导致一方当事人或造成财产损失或长期不能兑现债权;有

的当事人故意与对方订立较长的履行时间,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履行期限到来前,转移、变卖财产,逃避债务;有的当事人甚至在调解协议的执行过程中,仍让对方“让款让履行期限”,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仍拒不履行等,从而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人民法院报》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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