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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螺春险些“变”香烟

2009-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碧螺春是我国十大名茶之一,原产于苏州市吴中区洞庭东西山,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由于“碧螺春”的外形、制作技术等已被茶农广为采用,不具有商标“显著性”这一基本要素,“碧螺春”不能注册为茶叶商标。但是家具、建材、服装等9类“碧螺春”商标却早已被成功注册,随后又有申请注册“碧螺春”香烟者。

经过

四年的努力争取,近日苏州终于盼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不予‘碧螺春及图’申请注册香烟商标”的裁定书。

苏州市吴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保护办主任沈华明说,尽管抢注商标这一事件本身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从感情上来讲,把“碧螺春”注册为涂料、医用酒精甚至骨灰盒等商品,让人很难接受,更是对数以万计的碧螺春茶农切身利益的一种伤害。

相关人士表示,各地都有很多知名的老字号、雅号、旅游景点等名称,应从碧螺春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强保护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其潜在的无形资产价值。

(《文汇报》2.15 王学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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