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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叫停违法“行业惯例”

2009-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厦门一市民以“收取消毒餐具费1元钱不合理”为由,将5家餐饮企业告上法庭。该市民认为,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是餐饮行业的法定义务。餐饮业服务者应当自行对餐具进行消毒,餐具、纸巾和调料是用餐的必备用品,所有这些均不得另行收费。法院据此判令餐馆向原告返还多收取的7元钱。

近年,

因餐馆收取“消毒餐具费”而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的诉讼案时有发生,虽然这些诉讼都以消费者胜诉了结,但是,餐馆收取“消毒餐具费”依然十分普遍,且已经成为“行业惯例”,大部分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迫接受。

那么,消毒后的“套装餐具”卫生状态如何呢?上海市去年9月对全市餐饮企业经营或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套装餐具进行了市场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一成套装餐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

专家表示,套餐包装应采用食品级包装膜,但有的采用PVC塑料膜,加热收缩后会变脆破损,使餐具遭受二次污染。此外,一些包装膜,遇到高温、油时,其中的增塑剂易挥发出来,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指出,“不另外交费而使用消毒餐具,是消费者的权利。不收费的餐具,不代表可以不消毒,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富敏荣律师表示,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双方就形成餐饮服务合同,餐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不得另行收费。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服务标准。属于重复收费,应予抵制。消毒餐具收费方式既然是一种违法经营行为,有关部门就应该履行自己的执法责任,依法叫停。

(《法制日报》2.12 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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