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里,不少细心的人发现,以前常买的食品不约而同地换了新包装。这与几个月前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
保质期 新规定:4类食物可免标注保质期,分别是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和固态食糖类。
[提示]:
“免标注保质期”不等于“永不过期”,如果温度过高或湿度过大,也很容易变质,影响健康。
食品添加剂 新规定: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注明具体名称。
[提示]:有些生产商在标注添加剂时含糊不清,甚至不在标签上写明,这一点要引起注意。
营养成分 新规定:“营养”、“强化”类食品应明确标注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定量标准。
[提示]:除了看清标签上的营养成分细节,还要确定营养素是否为自身需要。如强化碘盐,患有甲状腺疾病或对碘较敏感的人不宜食用。
食品的治疗功效 新规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或者非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均不能在包装上标注。
[提示]:食物是人天天要吃的。有些商家把食品宣传成“包治百病”的药品,食物普及的主要对象变成了患者,不仅违背科学,更是一种欺骗。
(《广州日报》2.13 马志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