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欧洲联盟委员会发言人乔纳森・托德说,委员会鼓励各成员国借鉴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限薪令”,限制接受政府救助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在中国,财政部日前向有关单位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
“限薪令”作为“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其中一个敏感的焦点就在于封顶的数额。一份华尔街内部统计显示,华尔街金融企业一般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在80万到150万美元之间,级别更高一些的业务主管的年薪都在百万美元之上,公司的高管层年薪在1000万美元之上十分常见。一位华尔街员工质疑,“如果公司管理层年薪只有50万美元,那么他们底下员工的薪酬该怎么定呢?”
中国“限薪令”的280万元标准同样引发非议。学者易宪容认为:“美国‘限薪令’最高标准是50万美元,中国可以是50万元人民币。”其理由是,美国50万美元大约是美国大学教授收入的5倍,“50万元人民币已超过国内大学教师收入的5倍,已经很高了。”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虽然我国的金融企业的高管薪酬相比国外一些金融企业薪酬而言,不是太高,但是与我国发展中阶段的现实情况、其他行业的薪酬水平、这些金融高管承担的责任和业绩相比仍是偏高。”
(《国际先驱导报》2.12 吴静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