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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熊振林的内心世界

2009-02-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熊振林在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从事废品购销经营。因婚姻情感问题,他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2009年1月4日,熊以钝器击打被害人头部,又以鱼叉刺击被害人躯干,残忍地杀害了8位被害人。2月9日,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熊振林是天生的杀人狂魔吗?如何预防下一个熊振林的出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对熊振林进行了犯罪心理分析。

要求妻子像母亲

李玫瑾教授认为,熊振林从小一直和他母亲一起生活,在这个过程当中,母亲给了他很多的生活温暖和教育。由此,熊振林养成了对女性的一种生活上的依赖和情感上的依恋。

同时,由于早年他与母亲接触多,而与父亲接触比较少,所以,在社会行为方面,尤其性格方面会有一些缺陷,他不会像父亲对母亲那种方式去对待他的妻子,相反,他会要求妻子像母亲对待儿子那样对待他。由此,他的婚姻生活会出现较多的夫妻矛盾。

既需要女性,又与妻子(包括情人)没有处理好感情关系。在熊振林案发前的那段时间里,他身边的女人一个个地离开了他,这是让他绝望的一个背景问题。同时,由于熊振林从小就一直跟母亲在一起,被母亲带大,母亲对他有许多的迁就,这很容易造成他的任性和骄横,也就是熊振林自己所形容自己的个性是“自私”。

内心很脆弱

李玫瑾教授认为,上面的这些问题还不是熊振林滥杀情人与妻子之外人的理由。决定熊振林产生杀害身边雇工举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从他的成长轨迹看,熊振林是一个比较传统,对生活、家庭看得很重的一个人,同时,他还是一个很要求自尊的人。

由于这一背景,尽管他在婚前说很爱他的妻子,即使他的妻子不能生育,他也无所谓。但是,真到结婚后,随着年龄增加,熊振林看到别人家都有自己的孩子后,他的内心是极其痛苦的。

因为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熊振林总觉得人家可能会认为这是他自身的不行。他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同时证明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是有生育能力的,这就是他后来开始出现婚外情的一个重要原因。

问题是,熊振林的婚外情不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还导致他的家庭破裂,这让他后悔万分。尤其是妻子在与他离婚后也开了一个收购站,在生意上,能干的妻子和他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在这种竞争背景下,他更感受到生意上的挫折。

所以,人最基本的生活状态,一个是婚姻,一个是生意(事业),熊振林都面临着失败与挫折。

担心被人看不起,怕被别人嘲笑,熊振林自述曾多次在夜深人静时泪流满面,由此看出:外表暴戾、凶残的熊振林内心深处其实很脆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杀几个人陪陪自己。”

杀人时精神正常

李玫瑾研究发现:“许多暴力性的犯罪人,其内心历程都有过努力但又失败了的经历。他们非常自尊、怕失败,更怕别人看不起。”这时,唯一能挽回自尊的方法就是表现自己的强悍,即往往是大开杀戒。

从熊振林犯罪心理分析可看出,他杀人是有目的的;他杀人的过程是有预谋的、有阶段的;他在杀人前有“后事”的处理,即曾给他的母亲打过电话;他在犯罪过程中有欺骗,有回避与隐藏性表现;犯罪后有逃亡行为……这一切说明熊振林犯罪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他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他具有责任能力。

如何预防下一个“熊振林”

对于这起案件,很多人都关心如何预防下一个熊振林的出现。李玫瑾教授认为,这种案件发生背景较复杂,犯罪人虽不属于必然犯罪人,但也大多有平时的性格缺陷而让周围人厌烦,这种厌烦以及其他否定性的态度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刺激当事人。所以,真正解决这类问题的关健不在眼前,而是在于幼年时对其进行的性格教育,这极为关健。

有人说,如果我们的社会中,人与人温暖再多些,这类犯罪可能会少些。李玫瑾却不同意这种说法,她认为,遇到自私的人,你的温暖,他是没有感知的,他自己的要求永远是最重要的,“这是解不开的结”。

(《法律与生活》2009年2月下 赵晓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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