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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咋成了“慈善组织”

2009-0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您认为知名度最高的慈善组织是哪一家?上海社科院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150家受访企业中,有4家企业给出的答案竟然是:民政局!

调查还显示,从企业慈善公益捐赠的属性来看,主动性捐赠占71.8%;政府部门劝募占18.8%;而慈善机构劝募只占6.5%。我们固然可以说,这种现象表明企业很信赖

政府。但实际上,这种状况恰恰与行政职能转变的宏观发展要求相背离――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就是要充分发展社会组织,将政府从无限责任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去做好该做的事。否则,到了关键时候,政府不堪重负,而现有的社会组织也难以高效运作。

毋庸讳言,慈善事业在起步之时,其身上的政府色彩自有它存在必要性。但公民社会要发展,就要让更多的非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承担起社会公益责任,而不是继续让人们把“民政局”误读为“慈善组织”。

(《新民晚报》2.18 姚丽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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