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论在法律上还是法理上,城市不仅仅属于市民,它同时属于其他国民。禁止农民进城摆地摊的法律政策,与宪法不合。
二、放开摊贩经济,城市不会乱,反而会有利于城市管理。合法化摊贩经济以后,可以成立摊贩协会,自我管理,并由国家相关部门监管。
三、摊贩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极富创造力,还可以保存丰富的民间文化和工艺。拒绝小摊贩,其实是拒绝给贫穷者以致富的机会,会使社会失去创造力。
四、解决就业难,重在解除垄断和不合理的管制。我不赞成废除城管队伍,但城管应当转变工作思想并转变职能。解放小摊贩,其实是在解放城管。
(《北京青年报》2.24 何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