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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合法化:保护穷人就是保护社会

2009-0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某种程度来说,摆地摊实在是穷困者的最后一条路,地摊是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阀门。穷困者如果连地摊都摆不成,许多人就可能被逼无奈走上犯罪道路。今年,国家经济面临重大困难,就业压力前所未有。根据国际经验,就业人口的“地摊化”将更加普遍。此际,顺应社会呼声,赋予摊贩经济合法地位,可谓正当其时。可以说,保
护穷人就是保护社会。

一、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论在法律上还是法理上,城市不仅仅属于市民,它同时属于其他国民。禁止农民进城摆地摊的法律政策,与宪法不合。

二、放开摊贩经济,城市不会乱,反而会有利于城市管理。合法化摊贩经济以后,可以成立摊贩协会,自我管理,并由国家相关部门监管。

三、摊贩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极富创造力,还可以保存丰富的民间文化和工艺。拒绝小摊贩,其实是拒绝给贫穷者以致富的机会,会使社会失去创造力。

四、解决就业难,重在解除垄断和不合理的管制。我不赞成废除城管队伍,但城管应当转变工作思想并转变职能。解放小摊贩,其实是在解放城管。

(《北京青年报》2.24 何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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