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开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推动全省法院开展了五次集中大接访。其中最为社会关注的还要数判决书上网。到2008年底,省高院除了法律规定以外的案件,判决书统统上网。2009年上半年,各中院的案件判决书将全部上网。到2009年底,全省范围内的法院判决书要全部上网。
张立勇说,将三级法院的判
决书一并上网,这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法院自身要做到公正执法,判决书必须接受百姓监督。二是基于法院系统反腐败的需要。近年法院系统出现了不少腐败问题,最有效的反腐剂,就是让判决书在阳光下晒一晒,接受监督。三是规范判决书。近年来判决书中出现了种种不严肃的问题和错误,我想借此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提高法官的审判质量,也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张立勇认为,一定要把审判工作放在阳光下。对于“公正”,人们通常理解为“公平正义”,即法律的平等运用、权利的平等保护以及实体处理的合法合理等。这样的理解并不全面,尤其对审判公正而言,公开也应当是公正的应有之义。过去我们常讲,“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一定不要关在门里的正义,不要只停留在法庭上的正义,而应该要老百姓摸得着看得见的正义,所以我提出群众参与旁听,这不仅仅是深入群众,更重要的是依靠群众来办案。同样一个案子放在法庭上当事人不服,放在村里审判就服了。这就是一种公开的力量。
(《?望东方周刊》2009年第9期 舒泰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