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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建芬指责乐坛不尊重版权

2009-03-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谷建芬曾写过《烛光里的妈妈》等多首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但是,她对当今乐坛不尊重版权的现象极度不满,她说:

“国外都是按照每分钟来计算版权费给原作者,欧洲国家是每分钟160元,最高的是日本,每分钟960元,而我们这边协商的结果却是每分钟3毛钱,温总理听说之后都很惊讶,目前我们提出的是按照港台的标准

每分钟60元,但是也很难落实。”

对于歌曲著作维权所遇到的巨大困难,谷建芬十分心寒。甚至在很多大型演出邀请她写歌的时候,她都一概拒绝,近两年只专心写儿童歌曲。

谷建芬曾参加过很多大型演出活动,让她感受最深刻的就是很多歌手风光无限,词曲作者却无人问津。“一个歌手参加一个演出唱一首歌就能拿30万元报酬,词曲作者却分文没有,所以我们提出,从开始使用作品到最后使用作品,都应该给作者相应的保护。”

对于当今乐坛“人红歌不红”等奇怪现象,谷建芬认为,“现在流行音乐元素越来越多了,但是好歌却越来越少了,80后、90后的歌曲很多,但是30、40岁以上的人却没有歌听,想听歌就只能听老歌。”

(《燕赵都市报》3.5 良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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