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认为,购房确认
【律师解答】:
房屋中介公司与张先生之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房屋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虽然提供了居间活动,但最终没能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因此,中介公司无权要求张先生支付报酬。不过,为促成交易,中介公司客观上付出了一定的劳务并支出了必要费用,如带张先生看房等。这些费用,中介公司可依法要求张先生偿付。
(《解放日报》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