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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件,检察机关介入

2009-03-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安徽省桐城市大关镇、现年43岁的鲍朝年,曾因盗窃犯罪服刑两次、劳教一次,其妻高庆芝屡劝不止,遂对其灰心,跑回娘家。今年1月7日早7时30分左右,鲍朝年邀约王安、姚润、李忠等人,包乘叶有旺驾驶的轿车,前往高庆芝送女儿上学的路口,强行将高庆芝和女儿拉上车并带至鲍朝年家中。

到家后,鲍朝年与高庆芝

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鲍朝年拿起钢筋棍对高庆芝进行毒打,并用拳头将妻子的右眼打伤。行凶后,鲍朝年潜逃到外地躲藏。经法医鉴定,高庆芝伤势为重伤。

2月20日,鲍朝年在江苏省无锡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地检察机关立即派人提前介入,并于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与此同时,由鲍朝年残忍虐妻而引发的如何防止家庭暴力的舆情,在安徽社会各界持续升温。

目前,我国还没有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有关人士认为,要真正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除了要彻底转变“家丑不可外扬”、“这是别人的家务事”等传统观念,受害人应当及时寻求法律的保护外,更重要的还有:一是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对防止家庭暴力进行国家立法在内的反家暴制度,二是反家庭暴力应该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干预的力度,依法积极介入,从法律和道义上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检察日报》3.17 吴贻伙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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