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的严重性超出了汤泉的想像,后来经过咨询得知,自己的这种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在行政诉讼一审期间,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认定汤泉为工伤。汤泉所在的科技公司再次提起行政复议,这一次,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新的工伤认定结论。汤泉所在的科技公司因此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处理程序繁琐、处理时间长,为工伤职工的维权制造了层层障碍。”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
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伤案件的处理程序可以达到13项;如果涉及到第三人侵权,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甚至要多达21道程序,走完全部程序的时间可能会超过1300天。在黄乐平他们经历过的案件中,工伤职工历经10年时间维权仍然没有拿到赔偿的并不鲜见。
“程序繁琐的结果是,工伤职工迟迟得不到赔偿、拿不到急需的治疗费,以至于轻伤拖成重伤,重伤拖至死亡。”黄乐平说,“更加令人心痛的是,很多用人单位故意利用工伤处理程序的繁琐,使案件久拖未决,以此来消磨工伤职工的维权意志,最终达到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目的。用人单位这种程序战术,同时也给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了巨大压力,造成了大量社会资源的浪费。”
为了防止某些用人单位利用程序恶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黄乐平建议,法律应该制定强制性规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认定工伤的结论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应当落实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制日报》3.19 黄洁 朱雨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