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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离婚房产争议多

2009-03-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如今,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往往都是先成家后立业,由于他们在买房时面临资金困难,只好依赖父母资助购买房屋。记者从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中发现,很多“啃老族”在离婚时的争议,都集中在父母出资所购房屋是否属共同财产。

据介绍,目前“啃老族”离婚时对房屋的争议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是父母在为子女购房

时,将产权人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给子女居住,但是在房屋贷款的归还上有争议;二是房屋为婚前购置,父母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三是婚后购置,但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四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父母一般无权收回已出资房款;五是男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

(《北京晚报》3.24 杨昌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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