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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新突破

2009-04-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确认公益性原则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并新增2011年医保目标。

  公立医院改革 《意见》明确“取消药品加成,扭转药补医机制”的改革原则。同时也列举了公立医院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收入”,包括“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开设药

事服务费、适当调整医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

综合“处方”解决“看病贵” 针对百姓最关心的“看病贵”问题,新医改给出的是一张综合的“处方”,包括“重新考核医疗服务和药品成本、调整医药价格、探索按病种一次性交纳医疗费用、推广由国家限定指导价并全部纳入医保基本药物”等。

明确报销规则 对于“报销”的问题,《意见》也对此前的多种猜测给出答案,明确“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保险支付”。

(《新京报》4.7 魏铭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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