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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法规为何难落实

2009-04-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党政办主任雷清平在不请假的情况下,利用上班时间跑去为一位朋友办生日宴。被举报后他竟称:即使记者在报上、网上、中央媒体乃至于人民日报上“曝光”,他作为国家公务员,最多也就是给个处分,不可能开除公职。

与此同时,四川南充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海事船上打牌,被人拍

照并传上网。日前,海事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并被罚款10元。

两件事被媒体称为“最牛公务员”和“最牛处罚”,引起网友热议。

分析“最牛公务员”的这种态度产生的原因,不仅仅是激励机制的问题,关键是执法到不到位的问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公务员的各种违法行为如何惩处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关键是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据介绍,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而在监督机制上,公务员的监督一般包括内部的层级监督和外部的纪检委、人大等的监督,但往往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大家一般都认为公务员上班迟到或者哪天上班时间去办私事、没事时打打牌并不是什么大事,一般也不会受到什么处分,所以才对这种违反纪律的事情这么不在乎。而其他的外部监督部门一般需要通过群众举报了解到这一问题,再根据情况处理,他们的监督权力同样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法律一旦得不到很好地执行,自然就会失去它的震慑力。

(《法制日报》4.2 刘姝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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